新注册会员首单购买正价商品消费满 RMB 2,000元立享9折。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条款及细则

    • 连卡佛电子礼品卡(“电子礼品卡”)的使用受制于下列使用条款及细则。
    • 电子礼品卡的使用受制于连卡佛礼品卡使用条款及细则及下列条款:
      • 以港元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可由持卡人在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连卡佛门店和连卡佛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网站购物时用于支付产品或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价款,但不得在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附属精品店使用。以人民币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可由持卡人在位于中国的连卡佛门店和连卡佛中国网站购物时用于支付产品或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价款。
      • 在领取电子礼品卡时,客户可以选择将以人民币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兑换以港元计价的电子礼品卡。以港元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只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连卡佛门店和连卡佛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网站购物使用。
      • 在领取电子礼品卡时,客户可以选择将以港元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兑换以人民币计价的电子礼品卡。以人民币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只能在中国的连卡佛门店和连卡佛的中国网站购物使用。
      • 电子礼品卡的兑换金额将等于电子礼品卡的原始金额。例如100港元的电子礼品卡原始金额可以兑换100元人民币,反之亦然。
    • 电子礼品卡持卡人应自行对电子礼品卡的正确使用负责。持卡人同意,就持卡人使用电子礼品卡和/或电子礼品卡携带信息和/或元数据的过失、故意不当或欺诈行为所招致或相关的任何连卡佛的直接损失、责任、话费和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法庭支出),补偿连卡佛并使连卡佛免受其害。持卡人确认知悉对电子礼品卡的该等误用构成对礼品卡使用条款与条件的违反。
    • 由于有关电子应用和相关软件的使用存在连卡佛无法控制的因素,可能不时出现电子礼品卡上显示的可使用余额与真实账户余额不符的情形。为避免疑义,连卡佛系统上存储的可使用余额应视为账户的真实及最终数据。
    • 连卡佛保留将电子礼品卡更换为实体礼品卡的权利,而无需通知和承担任何责任。
  • 连卡佛电子礼品卡(“电子礼品卡”)的使用受制于下列使用条款及细则。
  • 电子礼品卡的使用受制于连卡佛礼品卡使用条款及细则及下列条款:
    • 以港元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可由持卡人在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连卡佛门店和连卡佛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网站购物时用于支付产品或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价款,但不得在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附属精品店使用。以人民币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可由持卡人在位于中国的连卡佛门店和连卡佛中国网站购物时用于支付产品或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价款。
    • 在领取电子礼品卡时,客户可以选择将以人民币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兑换以港元计价的电子礼品卡。以港元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只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连卡佛门店和连卡佛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网站购物使用。
    • 在领取电子礼品卡时,客户可以选择将以港元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兑换以人民币计价的电子礼品卡。以人民币计价的电子礼品卡只能在中国的连卡佛门店和连卡佛的中国网站购物使用。
    • 电子礼品卡的兑换金额将等于电子礼品卡的原始金额。例如100港元的电子礼品卡原始金额可以兑换100元人民币,反之亦然。
  • 电子礼品卡持卡人应自行对电子礼品卡的正确使用负责。持卡人同意,就持卡人使用电子礼品卡和/或电子礼品卡携带信息和/或元数据的过失、故意不当或欺诈行为所招致或相关的任何连卡佛的直接损失、责任、话费和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法庭支出),补偿连卡佛并使连卡佛免受其害。持卡人确认知悉对电子礼品卡的该等误用构成对礼品卡使用条款与条件的违反。
  • 由于有关电子应用和相关软件的使用存在连卡佛无法控制的因素,可能不时出现电子礼品卡上显示的可使用余额与真实账户余额不符的情形。为避免疑义,连卡佛系统上存储的可使用余额应视为账户的真实及最终数据。
  • 连卡佛保留将电子礼品卡更换为实体礼品卡的权利,而无需通知和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