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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商品的订金
若您希望购买:(i) 任何缺货或暂不可供的商品,而该商品可由连卡佛自行决定提供预订;或 (ii) 任何需预付款或接受预付款的服务(由连卡佛自行决定),您可通过在连卡佛门店或本网站(由连卡佛指示)支付订金以预订该商品或服务(“预订商品”)。订金金额等于该预订商品的全额购买价(或连卡佛自行批准的其他金额)(“订金”)。
一旦您支付订金,您将收到订金收据(“订金收据”)或预订确认邮件(“预订邮件”),并受以下条款约束。您在支付订金时即视为接受本条款。
1. 连卡佛不保证任何预订商品的供应或按您要求的日期交付,如无法交付,将按下述第6条处理。请确保您提供的商品详情(数量、颜色、尺寸等)准确无误,并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以便通知交付或提货。
2. 店内提货时,您必须出示原始订金收据并支付所有未结金额方可领取商品。复印件不予接受。预订商品不允许退货、换货或退款。因部分预订商品具有特殊属性(例如定作、限量发售、拆封后无法复原、退货后无官方二次销售渠道、受收藏品市场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试用后价值大幅贬值等),不予退货、换货或退款,以该预订商品详情页信息为准。
3. 您的联系方式: 当您支付订金时,您需要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在预订商品准备好供您领取或准备好送货时与您联系或通知您。若您的联系方式有任何变更,请立即通过 customercare@lanecrawford.com.cn 或我们在 www.lanecrawford.com.cn上更新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若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而您未通知我们,导致我们无法向您交付或联系您领取预订商品,我们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您的联系信息可能会根据我们在 www.lanecrawford.com.cn 上的隐私政策,用于完成您的订单。若您在订金收据或预订邮件日期起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请主动联系连卡佛。
4. 联系期限为一个月: 如果您在相关订金收据或预订确认邮件(“订金日期”)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收到我们关于您预订商品的通知,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5. 预订商品须支付全额订金。
6.
a. 若预订商品因任何原因无法供应,连卡佛将通知您,您可在订金日期起三年内凭原始订金收据或预订邮件申请退款。
b. 退款仅以人民币支付,并通过礼品卡或原支付渠道退回(现金支付则退现金)。
若无法退回原渠道,经您同意,可以连卡佛礼品卡形式退款。连卡佛仅承担退款汇款手续费,客户需承担其银行或发卡机构收取的费用。连卡佛不对汇率差异或处理延迟负责。
7.
a. 若预订商品到货,连卡佛将通知您交付或提货。订金将计入购买价。店内提货时,您须出示原始订金收据并支付余款(如有)。因部分预订商品具有特殊属性,不予退货、换货或退款,以该预订商品详情页信息为准。
b. 若商品有保质期或易腐,连卡佛不对因您未及时提货或交付失败导致的损失负责。食品、酒类及易腐品不得存放。
c. 若无法交付或您未按时提货,连卡佛有权收取合理仓储费或第三方费用。
8. 任何逾期未领取的订金或商品将由连卡佛合理自行处理。
9. 除连卡佛关联公司外,任何非合同方无权因商品购买享有权利。
10. 英文版本仅供参考,如有歧义,以中文版本为准。
商品仓储
1. 对于已购买或预订的商品(“订单商品”),客户可享受连卡佛提供的仓储及配送服务,受本条款约束。仓储服务适用于北京和上海。其他城市需与连卡佛配送团队协调。
2. 每笔交易的最大仓储期为自仓库收货日起 12 个月。
3. 仓储费用如下:
o 前 3 个月:免费
o 第 4 至 6 个月:每月每单位人民币 1000 元*
o 第 7 至 12 个月:每月每单位人民币 2000 元 *
*单位为 100cm × 90cm × 120cm
4. 超过最大仓储期未领取的商品,连卡佛将向您发送书面催告通知,告知 15 天宽限期。若宽限期届满后,您仍未提货且未与连卡佛达成延期存储协议,连卡佛有权继续收取费用、提存、转售、退回供应商或以其他合理方式处理。如果该商品最终被转售、退回供应商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则视为您自愿舍弃该商品。商品处理所得款项将优先抵扣仓储费及连卡佛产生的其他费用。
5. 每笔交易至少需一个单位仓储空间。
6. 超过免费期仍存放的商品按整月收费。
7. 客户须在购买或支付订金当天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联系电话及预计交付时间。
8. 若客户未提供或未更新信息,连卡佛不承担责任,客户需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 客户须结清所有款项及仓储费后方可领取或收货。连卡佛有权在未结清前拒绝交付。
10. 食品、酒类及易腐品不得存放,客户须及时领取。
11. 连卡佛将尽力保持商品良好。连卡佛仅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商品损失、损坏或变质的情况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商品自然性质导致的损失,连卡佛不承担责任。
12. 连卡佛有权随时修改或终止本条款,并提前合理通知客户。连卡佛通过在官方平台显著位置提前 公示修订内容的方式修改本条款。修订后的条款不适用于修订生效前已确认的订单。如果连卡佛终止本条款,客户须结清费用并及时领取商品。
13. 客户在下单时即视为已阅读并接受本条款。
14.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争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
15. 英文版本仅供参考,如有歧义,以中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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